我们生活在一个建设合作的新时代。当涉及到项目浮动,承包商和业主之间的分享,而由任何一方独家所有权浮动。
尽管浮动通常理解的行业作为额外的时间或空间完成项目进度,其使用仍是有争议的。利害攸关的数亿美元浮动的辩论中丢失或在及时完成或延误。一些热心地支持浮动分享,相信它集中体现了公平与和谐。
其他人认为浮动计算是充满欺骗。即使计算老实说,理应属于浮动的所有者或承包商各自独有的好处。
难怪一些承包商似乎犹豫不决的情况。“最好的所有可能的世界中,如果我们只寻找自己,我们想要自己的浮动,”罗纳德·科尔特斯说,总部位于匹兹堡的Mascaro建设有限公司副总裁,一个总承包商。“但是我们必须为我们的客户。”
有一些显著的例外,合同和美国法院,拿起浮的问题最有可能把它当作一个共享资源。联邦上诉承包董事会支持共享浮动,加州交通部门所使用的标准合同协议使用一个版本的共享。虽然在英国法院没有直接处理浮动所有权,英格兰的社会建设所使用的延迟协议法律表明,一般来说,该项目拥有浮动。
作为一个顾问所说,法官倾向于支持共享的好项目,可能因为它强调了公民,公共建筑性格。
即使詹姆斯j . O ' brien关键路径方法的先驱,有福共享资源的方法,他在1993年出版的一本书“CPM在施工管理。”
但18年后,不是每个人都认为是一个共享的方法香格里拉为建设。
斯蒂芬·a·赫斯的律师谢尔曼和霍华德有限责任公司在科罗拉多州,共享资源的规则进行了严厉批评去年冬天的问题《美国建筑学院的律师。
分享浮动很少明确在判例法关于合同,赫斯认为,损害承包商的重要方式。剥夺了承包商的使用和控制计划的创建和执行在执行工作,float-sharing削减风险之间的联系,和控制的责任。如果及时完成驻留在承包商的域,赫斯声称,控制时间属于那儿。
浮动可能会导致其他问题。在大多数共享资源合同条款,甲方需要额外的时间是允许使用它。但赫斯,“先来先服务”似乎不是个好主意。与业主的设计工作和准备时间在项目的开始,分享不成比例地帮助业主;如果承包商工作中遇到问题后,浮动的全部或部分可能已经被烧毁了。
“我从来就不喜欢共享资源的规则,因为它分配很重要的经济影响的机会,”赫斯在ENR的采访中说。新利luck这就像使用“电锯做手术。”
争议是个良机。土木工程的副教授在华盛顿天主教大学的美国,华盛顿特区,贡纳Lucko启动风险管理的研究是应用于关键路径方法(CP新利luckM)调度。承包商和CPM专家告诉ENR的优势,尽管共享资源规则,合同和州法院新利luck都在这个问题上,浮动治疗远未解决问题。
大概Lucko将试图找出存在的问题,赫斯认为:如果没有CPM计划有浮动吗?如果是这样,谁应该使用它呢?
很简单在CPM,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你问的问题。